第11章 好一对壁人

    第一十一章  好一对壁人

    沈母的呵斥劈头盖脸落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这都几点了,你还睡?真当自己是千金大小姐了,等着谁伺候你洗漱吃饭呢?”

    沈姝月胃疼了一晚,也空了一晚,这会儿被她拽的两眼发晕。

    她缓了缓,蠕动着干涸的嘴唇,刚想解释自己刚睡着,就听沈母命令道,“赶紧洗漱收拾,一会儿陪你姐姐去试婚服。”

    沈姝月一愣,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你耳朵聋了?陪你姐姐去试婚服!”

    沈母重复了一遍,然后挑剔地睨着她,“虽然你对你姐姐刻薄,但是你姐姐大度,不跟你计较,还愿意让你当她的伴娘,这就是我们沈家人的气度,你好好学着点儿。”

    她刻薄?沈琴琴大度?

    沈姝月觉得荒谬,抿了抿唇,声音还有些沙哑。

    “不了,我没当过伴娘,没经验。”

    她不愿意去凑这个热闹,也压根不想真心祝福那两个人。

    沈母不满她的拒绝,眉头皱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姐姐不计前嫌,好心邀请你,你倒摆起谱来了?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……”

    “没有什么没有,我看你就是故意给你姐姐找不痛快,你一个乡野来的粗鄙丫头,有什么资格给你姐姐当伴娘,这是她抬举你了,你就该感恩戴德的接受!”

    “还有,你以为仅仅是当伴娘的事儿?你姐姐朋友众多,婚宴上会来很多适龄青年,这是给你创造机会呢,你还不珍惜,真是枉费了你姐姐为你一番苦心。”

    沈姝月闻言想要发笑。

    沈琴琴会为了她一番苦心?

    只怕一番苦心都只想着怎么羞辱她呢吧。

    她浅吸一口气,还是拒绝,“我不需要。”

    沈母眼睛一瞪,“怎么不需要?你以为你是什么天仙吗?你一个长在乡下的土包子,人品才华样样不如人,不抓住这个机会,恐怕都嫁不出去了,难不成你还想让家里养你一辈子不成?”

    沈姝月听明白了。

    他们都觉得让她当沈琴琴的伴娘,是对她的恩赐。

    目的不过是为了让她尽早离开这个家。

    她垂着眼睛,低声倔强道,“我能自己养活自己,不会给家里添麻烦。”

    她早就看出来了,自己不属于这里,本来就没打算一直留在这儿。

    何况离下乡的日子愈发近了,若无意外,沈琴琴和霍煜昭订婚那一天,她就要出发了。

    订婚宴,她无论如何都参加不了的。

    沈母看着她垂着的发顶,眉心蹙了蹙,隐隐有种古怪的感觉。

    但就在这时,沈琴琴的声音遥遥传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妈妈,帮我选一下今天出门穿的衣服,好不好嘛。”

    沈母立即扭头扬声回了句,“好,妈妈这就来。”

    再看向沈姝月时,她已然没了耐心,直接不容置喙地拍板钉钉。

    “不管你说什么,这件事没得商量,你必须去!”

    临走时,她扫了眼沈姝月桌子上打算卖掉的奖杯和奖品,嫌弃地拧了下眉。

    “这房间本来就小,还摆一堆破铜烂铁做什么?赶紧都扔了,看着都碍眼。”

    沈姝月连回话的机会都没有,眼睁睁看着沈母离开。

    她无力地扯了下嘴角,微微侧眸。

    这些奖杯奖品,都是她的宝贝,是她唯一能证明自己的东西。

    但她努力收获了这么多,在沈母眼里,也不过是一堆破铜烂铁。

    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得奖时,满心欢喜地捧着奖杯想要送给沈母,希望能得到她的肯定和赞许,沈母却忙着给沈琴琴做糕点,看都没看一眼,就顺手丢进了厨房垃圾箱。

    沈姝月当时连忙上前,“妈妈,那是……”

    沈母却不耐烦地推了她一把,“闪开,琴琴马上就到家了,你别在这儿碍事。”

    她被赶回储藏间,呆呆地坐着,不停地安慰自己。

    没事的,妈妈只是太忙了。

    还是保姆看不下去,偷偷把奖杯从垃圾桶捡出来,擦干净还给她。

    “小月,恭喜你,你真优秀。”

    期待的赞许和肯定从毫无关系的人口中说出来,沈姝月再也忍不住,抱着奖杯落下了眼泪。

    回忆一刀刀全是不堪和苦涩,沈姝月回神,不舍地摸了摸那些奖杯。

    罢了,还是尽快卖出去吧,也好凑一凑钱。

    她浑身没劲,勉强撑着精神收拾好,结果出房间就被告知,沈琴琴和霍煜昭已经走了。

    她只能自己走着去公交站,等到了商场,沈琴琴已经在衣帽间试礼服了。

    霍煜昭坐在外面等,见她脸色苍白地出现,蹙了蹙眉,从手里提着的袋子里拿出一盒蛋糕。

    “是不是又低血糖了,先吃点。”

    沈姝月认出那个袋子,是沈琴琴最爱吃的那家店,没有接。

    霍煜昭伸出去的手停在半空中,片刻后轻声叹息了下,上前一步,直接塞到她手中。

    “你上学就是这样,总不记得吃早饭,都犯了多少次低血糖了,怎么还这么不注意?”

    沈姝月不想要的,但怕蛋糕掉了,下意识就接了。

    听到这话,她蓦地有些恍惚。

    她没告诉过他,其实她不是不记得吃早饭。

    只是因为不受家里看重,做饭阿姨就见风使舵,经常不准备她那一份,害得她只能饥肠辘辘地去上学。

    有一次她低血糖的厉害,实在撑不住晕倒了,是霍煜昭发现了她,及时把她送到了校医室。

    再后来,她在上学路上会收到他给的牛奶。

    过去那一点点好,曾被她珍而重之地放在心底,每每回味起来都会悸动。

    可不知何时起,已经被现实冲刷的模糊不清了。

    再回想起来,沈姝月心里酸涩难言。

    看着手中的蛋糕,她想还回去。

    但这时沈琴琴换好了衣服,兴高采烈地提着裙子出了衣帽间。

    “阿煜,你看好不好看?”

    沈姝月背对着沈琴琴,心微沉,把蛋糕放进了包里,才转过身去。

    沈琴琴见到她,扬着的嘴角落下,嫌弃地“嗤”了一声,旋即对着霍煜昭娇嗔道,“阿煜,你干嘛看别人,难道我不好看吗?”

    霍煜昭神色温柔地上前,纵容又宠溺地轻捏了下她的脸。

    “好看,你最好看,我巴不得眼里只有你。”

    沈琴琴满意了,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
    两人旁若无人的亲密,售货员在后面托着礼服的裙摆,讨好的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冒。

    “二位真是恩爱呢,郎才女貌,天作之合,你们一定会百年好合的。”

    所有人都在夸,所有人都在笑。

    一时间,沈姝月被人遗忘在角落,仿若就不该出现在这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