衣服上的刺绣就更加精致奢华了,使用的丝线流光溢彩,可以总结为“五彩斑斓的白”。
这美少年,自然就是夏挽棠的老熟人——麟希了。
至于他身上的衣袍,则是用麒麟的皮毛幻化而成的,所以才会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。
只见麟希皱着眉,嘴唇微瘪,褐色的眼眸中满是控诉:
“老板,这短尾晶钻兔明显就不愿做灵宠,你为什么非要把它拿出来拍卖?”
“短尾晶钻兔一辈子只能施展一次防御术,施展完以后,它就会死!”
听到麟希这极度单纯的话,搭桥眉男子,也就是这家灵宠店的老板,忍不住叹了一口气:
也不知道这不谙世事的公子哥是哪里来的!
他做灵宠生意,还要管灵宠是怎么想的吗?
给钱的是人修,又不是灵宠。
再者,人修与妖兽的关系素来挺差的,也不知道这公子哥是怎么想的,身为人修居然帮妖兽说话,同情心也太泛滥了吧?
他有些不耐烦地摆了摆手:
“这位公子,您要是不打算买这短尾晶钻兔,就别这么多事。”
“我是开店的,是生意人,要赚灵石,我只管将它卖出去,至于买到它的人要怎么使用它,和我没关系。”
“再说了,大家买灵宠,不都是为了让自己变强或者保证安危么?短尾晶钻兔的防御术可以抵消一次任意伤害,所以才有这么多人想买。”
老板的话得到了许多围观群众的支持:
“是啊,我要有钱,我也想买这短尾晶钻兔,相当于多了一条命,谁不喜欢啊?”
“就是就是,老板只是个做生意的,为难他干嘛?”
“看这位小哥的穿着,估计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吧,这么单纯,不懂外面世界的危险!”
“既然是公子哥,应该不差钱,他把短尾晶钻兔买下来不就行了?刚刚老板也说了,价高者得。”
……
夏挽棠听了一会儿,终于搞清楚这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。
今天,白沙灵宠行新到了一批妖兽,其中有一只极为罕见的短尾晶钻兔。
大多数妖兽作为灵宠,都是和主人并肩作战,主人一般也不会亏待灵宠。
但短尾晶钻兔却不同,它没什么战斗能力,是一种极为胆小的妖兽。
即便如此,短尾晶钻兔依旧价值连城。
原因在于,它一辈子可以使用一次独有的“防御术”,防御术能抵消一次任意伤害。
对于修士来说,这就相当于多了一条命,特别实用。
那么,购买短尾晶钻兔作为灵宠的修士,目的也很明确,就是让短尾晶钻兔替自己去死的。
关于这件事,夏挽棠不多做评价。
因为麟希和其他人修,站在各自的立场都没有错。
老板只是为了赚钱,有好货,他就拿,没问题。
想购买短尾晶钻兔的人修也没错,他们是花了灵石的。
而且在人修眼里,人命肯定比妖兽的命有价值,更遑论,人修与妖兽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对付,也有不少人修是被妖兽打死的,他们哪会吃饱了撑的去心疼妖兽?
至于麟希么,他本身就是妖兽,自然会对同类有怜悯之心。
更何况,麟希压根就不喜欢人类,怎么会考虑人修的感受?
至于夏挽棠么,完全是个例外。
麟希被人群包围着,看着困兽笼里耷拉着耳朵、可怜巴巴的短尾晶钻兔,心中焦急不已。
眼下最好的办法,就是他将这短尾晶钻兔买下,这样既能救下它,又符合人类世界的规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