衣服上的刺绣就更加精致奢华了,使用的丝线流光溢彩,可以总结为“五彩斑斓的白”。

    这美少年,自然就是夏挽棠的老熟人——麟希了。

    至于他身上的衣袍,则是用麒麟的皮毛幻化而成的,所以才会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。

    只见麟希皱着眉,嘴唇微瘪,褐色的眼眸中满是控诉:

    “老板,这短尾晶钻兔明显就不愿做灵宠,你为什么非要把它拿出来拍卖?”

    “短尾晶钻兔一辈子只能施展一次防御术,施展完以后,它就会死!”

    听到麟希这极度单纯的话,搭桥眉男子,也就是这家灵宠店的老板,忍不住叹了一口气:

    也不知道这不谙世事的公子哥是哪里来的!

    他做灵宠生意,还要管灵宠是怎么想的吗?

    给钱的是人修,又不是灵宠。

    再者,人修与妖兽的关系素来挺差的,也不知道这公子哥是怎么想的,身为人修居然帮妖兽说话,同情心也太泛滥了吧?

    他有些不耐烦地摆了摆手:

    “这位公子,您要是不打算买这短尾晶钻兔,就别这么多事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开店的,是生意人,要赚灵石,我只管将它卖出去,至于买到它的人要怎么使用它,和我没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再说了,大家买灵宠,不都是为了让自己变强或者保证安危么?短尾晶钻兔的防御术可以抵消一次任意伤害,所以才有这么多人想买。”

    老板的话得到了许多围观群众的支持:

    “是啊,我要有钱,我也想买这短尾晶钻兔,相当于多了一条命,谁不喜欢啊?”

    “就是就是,老板只是个做生意的,为难他干嘛?”

    “看这位小哥的穿着,估计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吧,这么单纯,不懂外面世界的危险!”

    “既然是公子哥,应该不差钱,他把短尾晶钻兔买下来不就行了?刚刚老板也说了,价高者得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夏挽棠听了一会儿,终于搞清楚这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。

    今天,白沙灵宠行新到了一批妖兽,其中有一只极为罕见的短尾晶钻兔。

    大多数妖兽作为灵宠,都是和主人并肩作战,主人一般也不会亏待灵宠。

    但短尾晶钻兔却不同,它没什么战斗能力,是一种极为胆小的妖兽。

    即便如此,短尾晶钻兔依旧价值连城。

    原因在于,它一辈子可以使用一次独有的“防御术”,防御术能抵消一次任意伤害。

    对于修士来说,这就相当于多了一条命,特别实用。

    那么,购买短尾晶钻兔作为灵宠的修士,目的也很明确,就是让短尾晶钻兔替自己去死的。

    关于这件事,夏挽棠不多做评价。

    因为麟希和其他人修,站在各自的立场都没有错。

    老板只是为了赚钱,有好货,他就拿,没问题。

    想购买短尾晶钻兔的人修也没错,他们是花了灵石的。

    而且在人修眼里,人命肯定比妖兽的命有价值,更遑论,人修与妖兽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对付,也有不少人修是被妖兽打死的,他们哪会吃饱了撑的去心疼妖兽?

    至于麟希么,他本身就是妖兽,自然会对同类有怜悯之心。

    更何况,麟希压根就不喜欢人类,怎么会考虑人修的感受?

    至于夏挽棠么,完全是个例外。

    麟希被人群包围着,看着困兽笼里耷拉着耳朵、可怜巴巴的短尾晶钻兔,心中焦急不已。

    眼下最好的办法,就是他将这短尾晶钻兔买下,这样既能救下它,又符合人类世界的规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