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了凌州,林冲四人向着郓州走去。

    这一日,四人错过了宿头,眼见天黑,只能在山中留宿。

    围着篝火,看着啃着干粮的琼英有些噘嘴,时迁心中过意不去,

    “哥哥,你们在这等着,我去附近转转,看看能不能找些好吃喝。”

    说罢,时迁压低身形向着附近山林中飞奔而去。

    等着的时间,林冲与杨志闲聊着,杨志也终于问出了心里的疑惑,

    “哥哥,那日你与那曾涂比斗,最后用出的那招,可是武松兄弟的玉环步和鸳鸯腿?”

    说起这个问题,林冲心中也是充满了疑惑。

    在曾涂钢枪刺来的一瞬间,他真的感受到了不一样,不管是力量、还是敏捷,都得到暴增,尤其是腿部的力量,更是成倍增加。

    对于一个马上将军来说,腿部,尤其是小腿力量本就是弱项,在那一刻,林冲的这个短板被瞬间弥补。

    有了强横身体的支撑,他下意识的就使出了那种神奇的步法和腿法,好像他天生就会一般。

    为此,林冲欣喜不已,战后他又试图用出那样的步法和腿法,结果身体根本承受不住。

    这让他惊奇不已,

    “难道那不是我危险时刻的爆发,而是武松兄弟的“附身”?”

    想来想去,林冲也得不到一个明确的结论。

    不过,他也不纠结,他相信以后还会有机会体验那种感觉。

    于是,他只能模糊的和杨志说了说当时的感受,弄的杨志也是一头雾水。

    正这时,就听山林中传来了时迁的声音,

    “哈哈,哥哥,你看我找到了什么?”

    顺着声音,就见时迁美滋滋的跑了回来,手里还拎着两只大肥鸡。

    “这鸡也不像山鸡啊,荒郊野岭的,你从哪弄来的?”

    听到林冲发问,时迁指着远处的山林说道:

    “没想到这山上居然还有户人家,我见院子里养了不少肥鸡,便顺了两只回来。

    哥哥,今天让你尝尝我的手艺,你是不知道,这鸡,偷来的吃着才香呢,自从跟了哥哥,我都老长时间没尝过这味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,他便自顾自的处理起鸡来。

    看着时迁忙乎的样子,林冲也没往心里去,只是顺嘴嘱咐道:

    “山里的人家过得也都不容易,一会儿吃完了鸡,你去给人扔上几两银子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,哥哥,还是你想的周到。”

    片刻之后,肥鸡被处理完,时迁拿着两根树杈,穿上肥鸡架在篝火上烤着,不一会儿,这香味就飘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这鸡看着就好吃!”

    琼英刚说完,就听山林中传来淅淅索索的声音。

    林冲警觉的向那声音看去,就见一个身高七尺,身披熊皮的黑脸汉子从树丛中钻了出来,手里拎着一柄钢叉,背后还背着一副弓箭。

    看到时迁手里的肥鸡,那汉子顿时气的哇呀呀爆叫一声,手举钢叉指着林冲等人喝道:

    “呔!

    无耻偷鸡贼,吃我一叉!”

    说罢,他原地跳起,手举钢叉向着林冲等人刺去。

    杨志见状,立即起身,拎着长枪便迎了上去。

    “嘡!”

    钢叉与长枪撞到一起,发出金属的嘶鸣。

    “好身手!”

    “好力气!”

    两人互相夸了一句,随后又战在一起。

    林冲看着争斗的两人,不禁摇头苦笑,瞪了一眼时迁后,抱拳向着那熊皮大汉说道:

    “这位好汉,偷鸡是我们不对,我们愿赔偿你银子,还请不要误会。”

    但那大汉和杨志打的热闹,根本不搭理林冲的话。

    见状,林冲索性也不管了,能拿银子解决的事,都不是什么大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