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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八章 带金戒指的社会猴儿!

    天蒙蒙黑,山洞里微弱的光芒照着白色的尸骸,让人看了十分触目惊心。

    陈兴平听着脚下有骨头之间的碰撞声传来,他不敢轻举妄动,停在原地拿出了手电筒。

    手电筒的灯光照射在山洞地面,陈兴平看到山洞全貌时,彻底惊呆了!

    山洞里,全是尸骸!

    仔细一看,大多数尸骸都是动物的,有鹿角,有兔子的牙齿……甚至还有人的脑袋!

    没错,陈兴平清楚的看到这对尸骸里,有人的尸骨。

    人的尸骨旁,有一件衣服,虽然已经破烂不堪了,但是陈兴平还是一下就分辨了出来,这是一件女性成年人的衣服。

    陈兴平不禁怀疑。

    这是什么野兽的洞穴?

    而这个人,是被这畜生抓来的猎物?

    山里的畜生大多都要人命。

    黑熊,老虎,还有狼之类的,一旦碰到,一个成年女人逃不掉很正常。

    陈兴平怀揣着敬意的将女人的尸骨给拼好准备将她下葬。

    在挪动尸骨的时候,陈兴平发现山洞里居然有人生活过的痕迹。

    腹子沟这片山脉连接周围无数个村庄,虽然是深山老林,但是也有人会进山打猎。

    有人宿在山洞里,再常见不过了。

    起初陈兴平都都没太在意这些生活痕迹。

    可是看着看着,就发现了不对劲。

    这山洞的石头壁上,竟然有鬼子文!

    难不成以前有个鬼子在这里住过?

    而这个女人,则是他绑来糟蹋的?

    一想到这,陈兴平就更加同情这个女人了。

    “我来将你安葬了吧,也算是入土为安了,鬼子都被打跑了,也算是替你报仇了。”

    陈兴平在山洞外挖了个洞,将尸骸放了进去,然后用土盖了起来。

    入土为安比曝尸荒野好,陈兴平既然遇见了这具尸体,也算是他们的缘分,将其埋起来是最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刚将尸首埋好。

    陈兴平就听到了竹林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。

    往那边一看,不远处正有一只兔子在那探头探脑的!

    天快黑了。

    兔子想出去觅食。

    当光线逐渐减弱,兔子会从藏身之处出来觅食。

    兔子的天敌实在是太多了,为了活命,它们通常在晚上觅食。

    也巧,这兔子刚从窝里出来,就碰上了陈兴平!

    金猴儿看到兔子后,拉着陈兴平的裤脚吱吱叫个不停。

    陈兴平直接一巴掌打在了它的脑袋上,小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闭嘴!我看到了,你别叫,等会把兔子给吓跑了!”

    金猴儿憨憨的伸手捂住了脑袋,乖乖的闭上了嘴。

    陈兴平此刻和兔子保持着一百米左右的距离。

    如果想猎到这只兔子,一枪就能让其毙命。

    可是陈兴平不想在野兔身上浪费子弹。

    他看了一眼地上的木棍,挺尖锐的。

    陈兴平捡起地上的木棍,悄悄的往野兔的方向靠过去。

    趁着野兔在埋头吃东西时,陈兴平猛的一下,将手中的木棍对准野兔射了过去!

    咻的一下。

    木棍以极快的速度飞射出去,直直的插在了野兔的腹部!

    金猴儿看着倒地的野兔,兴奋的跳脚。

    “吱吱!”

    陈兴平同样也很高兴。

    他没想到,自己的射击技术居然不亚于上一世!

    上一世,他在国外原始森林出任务的时候,经常会原地蹲守一两天。

    森林里蛇虫之类的最多的。

    陈兴平为了不暴露自己,还特意练习过用木棍和尖刀射杀蛇类。

    不过,那都是近距离射杀。

    像这只野兔这么远的距离,也是陈兴平第一次尝试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这只野兔不是静态而是动态的话,自己恐怕也不能这么轻易的得手。

    既然得手了,那今晚上的晚餐就有了!

    陈兴平跑过去,将野兔给捡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只兔子还不小,有个三斤多,剖出来都有个两斤左右,也够自己饱餐一顿了!

    提着野兔,陈兴平又返回山洞,打算在里面住一晚。

    虽然山洞里全是尸骸,在这住着的确挺恐怖的。

    可是和白骨相伴,也总比睡在外面被野兽盯上好。

    将山洞大概收拾了一下,陈兴平找了些干柴,将火给生了起来。

    将野兔倒挂着,陈兴平用刀在脖子上划拉一圈,然后沿着腹部中线切开,三两下的功夫,兔皮就被完整的剖了下来。

    开膛破肚,架上木棍,野兔被收拾了出来架在火上烤着。

    陈兴平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的,不过就五分钟的时间而已。

    金猴儿刚才采了不少的野果。

    陈兴平一边烧着火烤野兔,一边啃着野果。

    金猴儿看着野兔,馋得直流口水。

    陈兴平都怀疑,金猴儿是个肉食主义猴儿。

    猴子是杂食性动物,吃啥都没问题。

    这只金猴儿很显然更喜欢吃肉,所以才会被陈兴平的肉吸引。

    陈兴平伸手摸了摸金猴儿,吐槽着它。

    “傻子,还要烤好一会才好,你把口水吸溜一点回去。”

    金猴儿好像是听懂了江寒的话,没再眼巴巴的盯着肉了。

    这家伙无聊。

    跑到山洞里四处掏。

    陈兴平刚才将动物骸骨给踢来堆在了角落里。

    金猴儿居然拿起一根肋骨玩了起来。

    陈兴平看着它胆子这么大,也没说啥。

    孩子无聊,要玩就玩呗。

    陈兴平没管金猴儿。

    他控制着火候,翻动着手里的兔子。

    不过二十分钟的时候,兔子表面就变得有些焦黄焦黄的了。

    陈兴平身上的调料很少,就盐和辣椒面。

    如果烤野兔再放点孜然茴香之类的,会更香。

    陈兴平想着,等下次进城了,去中药店买点调理随身带着。

    这样以后就算是在野外做食物,那也色香味俱全。

    赶了一天的路,陈兴平饿得不行,他急不可耐的转动着手中的兔子,止不住的吞咽口水。

    金猴儿还在山洞里调皮,它伸手不知道瞎掏些啥,弄得山洞里灰尘四溅。

    陈兴平连忙制止这泼猴儿。

    “金猴儿,别掏了,全是灰!”

    被陈兴平训斥了,金猴儿耷拉着脑袋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过来看着诱人的野兔,它伸出手不停的指着野兔问道。

    “吱吱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还挺着急!马上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陈兴平拍了下金猴儿的手指让它别着急。

    当他将目光从野兔转移到金猴儿手上的时候,陈兴平惊了。

    你妹的。

    金猴儿手指上戴了个老大的金戒指!!!